卫生间保洁记录表是保障环境卫生、明确责任分工、追溯清洁质量的重要工具,广泛应用于商场、办公楼、医院、学校等公共场所及高端住宅管理中,其核心功能是通过系统化记录,确保卫生间清洁工作标准化、常态化,及时发现并解决卫生问题,为用户提供安全、整洁的如厕环境。

卫生间保洁记录表

卫生间保洁记录表的核心构成要素

一份完整的卫生间保洁记录表通常包含基础信息区、清洁项目与标准区、执行记录区、检查与复核区及备注区五大部分,通过结构化设计实现全流程管理。

基础信息区
用于记录保洁工作的基本背景信息,包括日期、时间段(如“上午8:00-9:00”)、卫生间具体位置(如“1号楼3楼男卫生间”)、当班保洁员姓名、天气情况(如“晴”“阴”,可能影响地面干燥速度)等,这些信息便于快速定位清洁责任主体和作业环境,为后续追溯提供依据。

清洁项目与标准区
这是记录表的核心,需明确列出需清洁的具体部位及对应的合格标准,可通过表格形式呈现,确保保洁员和检查人员有统一评判尺度,常见项目及标准如下:

卫生间保洁记录表

清洁部位 清洁标准
地面 无污渍、无积水、无杂物,瓷砖缝隙无黑垢,消毒液喷洒均匀(尤其地漏周边)
墙面与门板 无手印、无污渍、无霉斑,瓷砖墙砖无脱落,门把手无灰尘
洗手台 台面无水渍、无皂渍,下水口无头发残留,水龙头光亮无锈迹
镜面 无水渍、无指纹,镜框无灰尘,成像清晰
马桶/便器 内壁无黄渍、无尿垢,冲水按钮/感应器无污渍,外部底座无灰尘,消毒无死角
隔间门/锁 门板无污渍,锁具无锈迹,隔间内无乱涂乱画
垃圾桶 垃圾不超过桶身2/3,桶身无污渍,内袋更换及时,周边无散落垃圾
通风设备 排气扇无灰尘覆盖,运行无异响,确保空气流通无异味
消毒设施 洗手液、消毒液等耗材充足,无过期,喷泵正常工作

执行记录区
由保洁员现场填写,记录实际清洁情况,通常采用“√”或“×”标记对应项目是否达标,对不合格项需在“备注”栏简要说明原因(如“地面有积水,拖把未拧干”)及整改措施(如“重新拖干,更换拖把”),部分记录表还会设置“清洁时长”栏,用于评估工作效率。

检查与复核区
由主管或质检人员每日/每班次检查后签字确认,确保记录真实性,检查人员需对照标准逐一核对,对保洁员自检结果进行复核,对未达标项目要求立即整改,并在“复查结果”栏记录整改后的状态(如“已整改,合格”),此环节是保障清洁质量的关键,避免形式化记录。

备注区
用于记录特殊情况,如“高峰期人流大,地面清洁频次需增加”“发现维修问题(如水龙头漏水),已报修”等,便于跨部门协作和问题跟进。

卫生间保洁记录表

卫生间保洁记录表的使用与管理规范

  1. 填写频率:公共场所卫生间建议每2-4小时清洁一次并记录,高峰期(如商场午间、医院门诊)需增加频次;家庭使用可每周记录1-2次,重点区域(如马桶)每日记录。
  2. 责任到人:每位保洁员需对所负责区域的记录真实性负责,签字确认不得代签;检查人员需严格履职,对虚假记录追责。
  3. 存档与追溯:纸质记录表需按日期分类存档,保存期不少于3个月;电子记录表可借助管理软件实现数据统计(如月度不合格项占比),为优化清洁方案提供依据。
  4. 培训与优化:定期组织保洁员学习记录表标准,结合历史记录分析高频问题(如“夏季镜面易有水渍”),调整清洁方法或工具(如使用防雾镜喷剂),持续提升清洁质量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记录及时性:清洁完成后立即填写,避免事后补录导致信息失真。
  • 问题闭环:对不合格项必须整改并复查,形成“发现-整改-复查”闭环,避免问题重复出现。
  • 动态调整:根据季节变化(如雨季增加地面防滑清洁)、特殊事件(如疫情期间加强消毒)灵活调整清洁项目和标准,并在记录表中备注说明。

相关问答FAQs

Q1:卫生间保洁记录表必须每天填写吗?家庭使用也需要吗?
A1:公共场所(如商场、写字楼)因人流密集、卫生要求高,建议每班次清洁后填写,每日至少1-2次;家庭使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,如每周进行深度清洁时记录1次,日常简单擦拭(如擦拭洗手台、镜面)可不记录,但若家中有老人、小孩或免疫力较低者,建议每日记录关键区域(如马桶、地面)的清洁情况,保障卫生安全,核心是根据使用场景和卫生需求决定频次,非强制“每天填写”,但规律记录有助于形成清洁习惯。

Q2:清洁项目检查不合格时,记录表应如何处理?需要上报吗?
A2:发现不合格项时,保洁员需在记录表“备注”栏详细标注问题(如“马桶内侧有黄渍”)及即时整改措施(如“用洁厕剂刷洗后消毒”);检查人员复核确认整改合格后,在“复查结果”栏签字,若问题较严重(如大面积积水、设施损坏)或反复出现(如连续3天镜面有水渍),需立即上报主管或管理部门:设施问题(如漏水、损坏)协调维修,频次问题调整清洁排班或增加工具(如备用拖把),共性问题组织专项培训,记录表需存档作为问题追溯和改进依据,确保“小事不过班,大事不过天”。